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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将退耕还林八千万亩

改善生态环境 加快西部开发
2000-01-16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马振华 我有话说

本报兰州1月15日电甘肃省各级政府乘西部大开发春风,实施“退耕还林”战略,经过去年一年努力,已退耕还林19.001万亩,今年将退耕还林200万亩,10年后,退耕还林8000万亩。

实施退耕还林,改善生态环境,已是甘肃全省达成的共识。陇南地区坚持把退耕还林的责任落实到户,确权发证,依法保证林农的合法权益。西和县准许转让和出租退耕还林后栽植的各种树木和经济林,并规定凡经政府确定并经林业部门统一划定退耕还林区域的耕地,3年内未还耕的,将无条件地收归集体实施还林;对积极退耕还林的,无偿提供良种优苗,每亩补助10元造林费。

为了保证退耕还林工作顺利实施,去年11月底,甘肃省林业厅在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调研规划的基础上,编制完成了《甘肃省林(草)业生态建设工程规划》等规划蓝图。省财政厅安排筹措资金500万元,用于今年种苗培育和退耕还林前期准备工作。省计委下拨8500万元专款,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和河西草原“三化”治理。省粮食部门起草了退耕还林后农户粮食供应办法。这些措施无疑对全省退耕还林起到保障和推动作用。

据了解,甘肃现有荒漠化土地21433.5万亩,坡耕地4841万亩,全省森林覆盖率仅为9.04%,为彻底改变生态环境,再造秀美山川,有关部门表示,他们将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,把退耕还林(草)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、加快扶贫开发、治理水土流失和种草养畜有机结合起来,把退耕还林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,力争退耕还林(草)3000万亩,封山(滩)育林(草)2080.2万亩,荒山造林2918.8万亩,森林覆盖率达到13.6%;到2015年,全省林草植被覆盖率达到42.43%,初步改善甘肃生态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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